关于同意平阳县北港体育中心及其配套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平阳县北港体育中心及其配套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平北港控〔2026〕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5〕135号、平发改投资〔2026〕12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5年12月25日召集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人防办、县交警大队、平阳水务公司、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平阳联建办、水头镇人民政府、特邀专家对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同意该文本提供的设计方案,但对设计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修改意见。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1098平方米(约46.65亩),新建总建筑面积3723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335.2平方米(包括综合馆3358.4平方米、乒羽馆2624.9平方米、游泳中心3512.5平方米、健身中心493.2平方米、超级运动乐园914.6平方米、体育运动用房3983.3平方米、门厅辅房设备用房3974.5平方米、儿童素质成长中心3114.6平方米、非机动车库35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901.6平方米(包括人防面积1403平方米、停车面积10847.3平方米、消防设施用房504.7平方米、其他功能用房2146.6平方米),绿地面积6262.38平方米,共设置机动车停车位340个(含充电桩停车位42个、无障碍停车位2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90个(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196个),以及给排水、电气(含光伏设备)、暖通、装修工程等附属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及建筑设计:(一)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布置;(二)优化场地出入口设置,并做好交通组织流线安排;(三)建筑红线退让要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四)景观绿化、立面设计、竖向设计、无障碍设计、装修设计按规范标准实施。
五、公用与辅助工程设计:(一)本工程的水源为市政自来水管道,室外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分别设置管道系统;淋浴及泳池设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热源为空气源热泵辅助电加热;(二)排水采用室内污、废合流制,室外雨、污分流;室内污水排至化粪池处理后,最终汇入经龙江南路市政污水管网;(三)给排水管道材质和管径符合规范要求,并与周边管网做好衔接;(四)主要通道照明、乘客电梯、生活泵房、排水泵、计算机及安防系统为二级负荷,其余均为三级负荷;(五)供电电源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按规范标准设计,并合理设置变电所的位置;(六)做好通信机房及管道接入口的预留,并配套建设5G室分系统基础设施;(七)屋面安装光伏组件,总计安装容量为364.95kW,预计年发电量347579kWh;(八)有关暖通、智能化弱电、照明、防雷、抗震等设计内容请结合主管部门的要求在下阶段设计中予以完善。
六、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以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八、其他:凡涉及财政、资规、水利、环保、住建、文化、人防、交警、水务公司、供电公司、联建办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等相关手续。
九、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36357.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163.30万元。
十、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人防办,县交警大队,平阳水务公司,国网平阳县供电公司,平阳联建办,水头镇人民政府。
